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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印发通河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2-09信息来源:通河县委宣传部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根据省、市《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县应组织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制定方案,并以政府名义发布实施。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主要围绕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作业装备能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在保持原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组织领导方式的基础上,进行专班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工作,以及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秸秆机械化还田指导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生物质发电项目相关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哈尔滨通河生态环境局负责抓好秸秆禁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散煤污染治理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秸秆工业原料化利用项目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给予支持,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县税务局负责落实好秸秆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和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等政策支持。通河供电公司负责落实对秸秆捡拾、打捆、切割、粉碎、压块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县金融办要引导全县银行机构积极给予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的企业贷款政策支持。各镇、各秸秆综合利用单位要按照县级工作模式,组建秸秆综合利用专班,进行专班推进。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秸秆利用工作纳入重要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加快发展,全面完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任务。要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作用,选强配齐工作力量,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按时上报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和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各镇及相关单位要科学谋划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制定秸秆还田和离田计划,要将计划落实到村、屯、地块和农户,逐级签订责任状,确保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实处。

(三)加强黑土保护和技术支撑。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国家和省市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要求,加强秸秆离田作业质量监管,严格控制离田秸秆含土量,避免对耕地表层土壤造成损害。各类秸秆加工利用主体、企业要做好加工前的筛土处理,筛下物要实行就地就近农田消纳,确保有效利用,防止黑土流失。对在秸秆离田作业含土量大造成土壤破坏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及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组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微信群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意义、扶持政策和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广大农民秸秆综合利用意识,积极配合秸秆利用主体开展工作。

(五)加强考核管理。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制定考核办法,对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

(六)加强资金管理。各镇政府及相关单位要做好省、市现行相关支持政策的衔接,不得重复享受相关补助。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切实提高资金监管水平,提倡鼓励引入第三方服务监管等方式,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管理与使用问责力度,防止出现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效率低下、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浪费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追责问责,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征求意见情况(包括分歧意见协调处理情况)

本方案涉及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工信、自然资源、税务、供电公司、金融部门,已协调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五、公平竞争审查结果

本文件已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本文件由通河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读,解读人:乔磊,联系方式:0451-57436001。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通河县2022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