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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8信息来源:通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河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四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大荒集团108个农牧场中,36个未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生活污水长期直排。其中:涉及岔林河农场未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存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

二、整改目标:岔林河农场建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实现污水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2022年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日处理污水200吨,由黑龙江省汉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可研及施工图纸编制。2022年2月完成项目立项及可研编制,2022年3月底完成选址及施工图纸和实施方案编制,2022年4月报通河县自然资源局和通河县发改局,2022年5月进行招投标及施工前期准备,2022年7月进行施工,2023年12月完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对岔林河农场生活污水治理,使污染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面貌得到改善,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治理后的污水站水质接样检测,水质达标达成整改目标。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22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通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受理电话:0451—57436731

、受理地址:通河县大通河大街通河县人民政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通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通河县委员会

通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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