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精神,全力提升全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农业生产和抗灾救灾能力,结合省农业厅黑农厅函[2023]993号《黑龙江省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实施方案》,通河县农业农村局及通河县农机总站积极组织符合条件农机化服务主体采取自愿形式进行申报,经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通河县推荐的2家组织主体申报材料进行初步遴选确认初步合格后,现按照程序进行公示。
按照方案要求,通河县农业农村局推荐的2家服务组织分别为:
一、通河县建农秸秆综合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成功后将冠名为“通河县建农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二、通河县富林乡盛达水稻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成功后将冠名为“通河县盛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与通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高友谊 联系电话:15545470111
通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