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哈政发【2022】52号)的文件精神,成立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组,对全县幼儿园进行了严格检查,根据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幼儿园分别下达整改意见或停园通知并办理注销手续。
公示内容如下:
通河县博文幼儿园因不具备合格的室外活动场地,无法整改或迁址,责令其停止办园行为,吊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公示。
通河县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