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通河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编制公布省市县乡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方案》(黑政办发〔2022〕1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黑政发〔2022〕21号)要求,加强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制定的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加强对县、乡行政许可清单落实的指导监督。要及时更新我县现行的行政许可事项及办事指南,依托黑龙江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有效衔接,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通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