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761家,仅有399家医疗机构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了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仅占比8.4%。
二、整改目标:
100%完成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申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对全县各级医疗机构中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院内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应急预案等内容。
2.按照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督促全县医疗机构严格落实管理制度,依法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情况等。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加强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及自身防护能力。
2.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完成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平台申报。
五、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
通河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
57436731
八、受理地址:
通河县大通河大街通河县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通河县卫生健康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