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全文 |
1 | 通河县昌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意见 | 通环审表[2021]8号 | 2021年9月15日 | 通河县昌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报废汽车拆解生产线建设项目 | 通河县昌晟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三站乡三村。厂址西侧、南侧均为农田,北侧为哈肇公路(二级公路),隔路为闲置仓库,东侧10m为三村居民 | 见附件 |
公开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哈尔滨市通河生态环境局管理股联系电话:0451-57422691
传 真:0451-57422691
通讯地址:通河镇大通河大街交通环保大楼206室环境管理股邮编150900